【真相】弦子诉朱军是哪个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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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子诉朱军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1、首先要知道,努力还原已经发生了的客观事实,是法律、诉讼所追求的。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从法理学、法哲学、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的不同角度看,诉讼希望所追求的是客观事实,然而得到的却仅是法律事实。

无论是诉讼制度设计还是诉讼实践,人们都企简介追求“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甚至不懈追求二者的完全重合,然而,这种理念往往因为诉讼本身的客观规律而不完全能实现,遵循“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

人们往往只注重客观事实,追究“实体正义”,却忽视了“程序正义”。殊不知,没有程序正义的充分实现,往往实体正义最后也难以实现。在诉讼中,按照诉讼程序的各种规则展开案件审理,才能得到最接近“客观事实”得“实体正义”。

但是,千百年来,中国的老百姓甚至司法,往往过分追求“实体正义”,忽视“程序正义”。忽视“程序正义”的代价往往就是司法容易被舆论所绑架,也容易出现冤假错案。

但是,社会发展至今,现代司法追求的不仅是“实体正义”,也追求“程序正义”,更追求的是建立在“程序正义”之上的“实体正义”。

所谓“程序正义”,就是要严格遵循诉讼法的规定,包括管辖、回避、证据、审判程序等各种法律规定。基于这些诉讼规则审判案件,才能得到建立在“程序正义”之上的“实体正义”。

2、法律事实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经过一定诉讼程序后能够认定的事实,是通过诉讼各方证据的交锋及对抗,裁判者最终能够认定的事实。法律事实的形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并受制于法律的评价。

实际上,法律事实是法官主持下当事人一起构造的人工世界,在这个人工世界的构建过程中,诉讼参与的各方当事人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对外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就使证据的真实性有一定的概率,以此所最终认定的法律事实也有一定的概率。

而客观事实是哲学意义上的,它超脱于人们的认识而独立存在,无论人们是否能够认识并证明它,它都是客观存在。

因此,简单来说,法律事实是经过了法院的诉讼程序和当事人的证据交锋,最终经由法官认定的事实。

而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可能是不一样的,因为涉及到证据的有无问题以及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问题,进而涉及到证据能否被采纳的问题,最终影响到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差异。

但是,法律、法院、法官只认可经法律程序和证据交锋得来的法律事实,并以此断案,而且也只能依据法律事实。因为法官并不是当事人,也不在案发当场,对客观事实也无从知晓。因此,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就有法律上的责任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如无法证明,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由此败诉。

无论是对法律事实还是客观事实的追求,都是为了通过法的规制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司法机关对于程序正义保证下的法律事实的不断追求,使法律事实无限地靠近客观事实,这是思辩过后最理想的状态。

因此,无论是支持弦子的一方,还是支持朱军的一方,都是在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公平与正义的产生,并不依靠客观事实,而是依据法律事实来认定。

支持弦子的人认为:

1、性骚扰在职场里确实常见,尤其针对女性的性骚扰,但大多数受害者都会选择隐忍了事,而弦子敢于站出来发声,敢于站出来反抗一个有社会地位的名人,应该支持。

2、法律不是自然而然就公正的,弦子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么多人支持的。支持弦子是为了促进法律的公正。

3、没有证据就说明没有性骚扰吗?法律事实并不等同于事实。一个女孩子持续好几年,面对网暴、不利舆论评价等风险,追求性骚扰的法律结果,应该是确有其事。

告朱军的弦子是什么人?

弦子是朱军所主持的《艺术人生》节目组的实习生,原名周晓璇。来自北京某戏剧学院,是学校安排到央视的实习生。她以采访为由进入朱军所在的公共化妆间,并状告朱军在该化妆间猥亵自己。

其实这里的弦子并不是歌手弦子,而是一个毕业后在央视实习的周姓女大学生,当时据说她与另外一个同事一起给朱军送水果,结果另一个人有事中途离开就剩下两人独处,之后弦子就指责朱军掀起他的裙子意简介猥亵自己,而她也是直接将朱军告上法庭,朱军因为这件事情工作和声誉备受影响。

但是朱军一直不想谈起此事也是情有可原,因为对于这种从天而降的罪名估计他也是无言以对,随着舆论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在近两天朱军出现在了国内知名记者“理记”的访问中,在长文中朱军首次回应了这件事,他表示自己并不认识对方也毫无接触,整个事情就是蓄意污蔑。

有细心的网友也发现在弦子的控诉长文中还提到一个关键性人物,她表示当时是阎维文的出现才制止了朱军的进一步行为,所以阎维文就成为这个案件的证人,不过有人指出阎维文根本就不爱录制现场,后来弦子又反口说自己误把郁钧剑看成阎维文,这未免令人怀疑说辞的真实性。

不得不说这件事情当事人弦子是利用了大众的同情心,毕竟女性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但是这并不代表真相大白后弦子能够安然无恙,朱军的名誉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在时候朱军也是将弦子告上法庭,她所要面对的可能是法律的审判,只能说如果是为了红为了出名碰瓷真的得不偿失。

周晓璇状告朱军,已经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但这一状,让朱军事业停摆三年,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如今,朱军回归央视舞台,主持健康和养生栏目。可是,周晓璇却没有任何事儿。一个人面对诬告,无论过程怎么恶心,最终恢复名誉和地位,诬告者会受到惩罚,这是公平。

没有任何证据,就对一个人攻击,被驳回后,周晓璇既没有承担责任,也没有公开道歉。朱军再不是原来的朱军,这对朱军不公平。衷心希望看到周晓璇公开道歉,朱军重返春晚。正义与公平需要明明白白,完完整整。

以上内容参考:朱军(中国内地节目主持人、画家、作家) - 百度百科

性骚扰案件二审维持原判,朱军虽然赢了官司但输了事业,如何看待这件事?

2021年9月14日,实习生弦子状告著名主持人朱军性骚扰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弦子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朱军对其性骚扰,故一审判决驳回弦子诉讼请求。

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这个案子以被告朱军无罪而终结。

朱军看似赢了官司,洗脱了罪名,但这事对他的事业,生活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尤其是这种男女之事,只要一出场,不管真假,都是难以洗掉的。曾经的央视知名主持人朱军,从此人气一落千丈。朱军因这件事饱受争议4年,曾的他是春晚里的常客,如今想要再想登上春晚的舞台可是难如登天。对此有网友为他惋惜,也有网友对朱军的判决仍存疑惑,表示“无证据不等于无事实”。

从法律上讲,实习生弦子作为原告输了官司,这对她意味着什么?诬告他人,名誉扫地!她可能因此还要受法律制裁。等待她的还有以后失去诚信和社会信任的生存压力。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居心不良者。

这个弦子因这件事出名了,但这个名不会给她带来什么好处!但她成功将朱军拉下人格完美的神坛,给央视和主持人团队抹了一把黑。朱军从此淡出人们视线。朱军毕竟是央视名嘴,他的事儿自然会给单位带来影响。

在终案之前,人们都在质疑,这个实习生弦子为何非要咬住朱军不放?她为何不惜以丧失一个年轻女子宝贵名誉的危险来公开撕扯朱军呢?为何不是其他主持人,而是朱军?她们决绝和对细节的描述,让公众一度对朱军产生质疑。

结果如众所期待,朱军终是没负网友信任。朱军赢官司的力量并非他的名人身份,而是法律面前对事实的核实与判断,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律,相信正义!

事已至此,按说此事应该以朱军无罪收场,但事情并没那么简单,互联网上弦子的支持者和女权人士貌似对法院判决不服,仍在继续网暴朱军。网络舆论中仍有不少矛头对朱军进行着道德的审判。而且输了官司的弦子后边还会不会有其他动作?好事者会不会继续煽风点火攻击朱军?

在复杂人性面前,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朱军本来可以顶着名主持人的光环退休。身居名人高位,如此事非重负却突如其来找上门来,这样的麻烦在央视名主持人中并非朱军一个人经历过。

时间会冲淡一切,但也会让真相更加清晰,就像神圣的法律一样,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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